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提出厦门浮标管理中心码头区段公共道路工程的用海申请,申请用海0.2192公顷,用于建设透空式码头道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 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期限 (自登记之日起) |
1 |
厦门浮标管理中心码头区段公共道路工程 |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 |
翔安区南部海域 |
交通运输 用海 |
0.2192 |
40年 |
附:厦门浮标管理中心码头区段公共道路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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