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机场片区大嶝大桥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机场片区大嶝大桥提升改造工程用海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施工期限 |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厦门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机场片区大嶝大桥提升改造工程 |
路桥用海 |
透水构筑物用海;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 |
2.9718公顷(方案调整) |
3年 |
附件:机场片区大嶝大桥提升改造工程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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