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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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排海管)海域使用审批信息公告
日期:2020-10-22 15:38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水务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排海管)用海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

  位置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

  期限

  批准文号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排海管)

   

   

  厦门水务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东部海域

  海底电缆管道

  8.5913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

   

   

   

   

   

   

   

   

   

  厦府[2020]220号

  取、排水口

  3.9409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

  污水达标排放

  1.6900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0年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

  13.0972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1年

  透水构筑物

  5.3404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1年

  港池、蓄水等

  0.0253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1年

  附件: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排海管)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排海管)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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