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翔安南部莲河片区造地三期(蔡厝地块)护岸工程清淤及临时防潮工程用海,已经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 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 期限 |
1 |
翔安南部莲河片区造地三期(蔡厝地块)护岸工程清淤及临时防潮工程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海域 |
其他用海 |
1.6083 |
1.5年 |
4.9653 |
2年 |
附: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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