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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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
日期:2023-05-18 10:49  [字体显示:]

  一、规划范围

  厦门市域范围内所有村庄。本规划将“城镇开发边界、市政走廊主通道、重大区域基础设施、山海通廊”内的村庄划定为城中村,上述区域外的村庄划定为乡村。截至2022年8月,全市自然村1381个,其中城中村774个,乡村607个。 

  二、规划目标

  根据新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通过优化村庄管控分类方案,统筹城乡资源发展,满足村民近期住房需求。

  三、指导思想

  (一)强化规划统筹: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规划实施传导,统筹全市村庄管控分类,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维护村民权益:充分考虑农村村民的合理诉求,优化管控规则和管控政策,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三)健全管理机制: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弹性,每三年对村庄的管控分类进行滚动更新,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布。合理有序开展城中村整治更新,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

  四、管控方案

  本规划明确全市将原526个禁建村调整为212个;限建村467个调整为592个;适建村493个调整为577个(详见附图、附表)。

  本规划是全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重要空间管控依据,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配套,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的主要依据,原《厦门市村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即日起废止。

  四、城中村更新指引

  城中村未来发展重点是与城市相融合,成为城市服务人口的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城市产业拓展、配套建设的重要后备空间,规划提出要合理有序开展城中村的整治更新工作,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城中村的公共配套设施参照《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乡村发展指引

  乡村要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村庄建设及村庄整治的指导,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其配套主要依据《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中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实施。

访谈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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