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12-05 编制单元(局部)详细规划暨五显东竹坝国有农场片区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3月8日
批准文号:厦府〔2025〕64号
为了更好地指导竹坝国有农场片区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片区的土地使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区位和范围:本片区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包括五显镇明溪村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和竹坝国有农场辖区用地,总面积764.94公顷。
功能定位:重点发展文旅研学、种业功能,打造旅游康养基地和对台种业种苗合作基地,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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