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05-13编制单元(海沧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2月11日
批准文号:厦府〔2025〕42号
为了更好地指导05-13编制单元(海沧港区)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片区的土地使用、完善游览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项目区位及范围:本片区地处海沧区南部,东至嵩屿客运码头,西至厦漳行政边界,南至九龙江河口海域,北至海景北二路,总用地面积约2402.14公顷。规划包含5个管理单元,分别为05-13-A管理单元至05-13-E管理单元。
片区定位:厦门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核心区,市域重点产业集中培育区之一,海沧历史文化活化留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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