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11-01编制单元(坂头)、11-05编制单元(岩内,局部)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月13日
批准文号:厦府〔2025〕7号
为了更好地指导11-01编制单元与11-05编制单元(局部)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片区的土地使用、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项目区位及范围:本片区地处集美区北部,东以同安区与集美区界为分隔,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漳州市长泰区与灌口镇界,总用地面积约7916公顷。规划包含7个管理单元,分别为11-01-A管理单元、11-01-B管理单元、11-05-A管理单元、11-05-B管理单元、11-05-C管理单元、11-05-D管理单元、11-05-E管理单元。
片区定位:11-01编制单元功能定位为以提高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化为主要功能的郊野森林公园和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重要水源地。11-05编制单元(局部)功能定位为资源优质、多功能利用的城市生态廊道和高标准、高品质的产村人协调发展的乡村漫游单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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