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06-07编制单元(枋湖)控制性详细规划(含交通需求评价)》,现依法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4年6月28日
批准文号:厦府〔2024〕165号
为了更好地指导06-07编制单元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单元的土地使用、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控制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项目区位及范围:本编制单元位于湖里区中部。规划范围北至枋湖北二路,南至祥岭路和金山西路,西至成功大道,东至云顶北路,总用地面积约3.9平方公里。包含6个管理单元,为06-07A、06-07B、06-07C、06-07D、06-07E、06-07F。
片区定位:区级行政及公共服务中心,生态宜居的城市更新典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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