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坤泽洋地热资源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厦自然资矿出让[2024]00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拍卖出让厦门市同安区坤泽洋地热资源采矿权的通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福建省厦门市坤泽洋地热资源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坤泽洋地热资源
2.地理位置: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
3.出让矿区范围:面积为0.5791平方公里,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
x |
y |
1 |
2742557.00 |
39613831.01 |
2 |
2742557.00 |
39614641.00 |
3 |
2741842.00 |
39614641.00 |
4 |
2741842.00 |
39613831.01 |
4.开采矿种:地热资源
5.资源储量:3367立方米/日(可开采量)、水温38.6~55.7℃、换算为热能:Wt=4435.3KW、勘查工作程度为可行性勘查。
6.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7.开采标高:25.3m至-27.98m(黄海高程)
8.拟出让年限:10年
9.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3367立方米/日,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所有地热开采井(孔)均需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竞得人应做好开采过程的水质、水量、水温、水位的动态观测,及时处置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后的废水需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申办采矿许可证。
10.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地热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即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在开采时,每年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
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地热出让收益率标准:温度<60℃的3.6%,60℃≤温度<90℃的4.2%,温度≥90℃的4.7%。
11.相关数据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坤泽洋地热资源2022年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审字〔2023〕8号)、《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坤泽洋地下热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开发审〔2023〕27号)。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原则上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异常名录。
3.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拍卖方式。
起拍价(起始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柒佰叁拾元整(小写:¥17.373万元)。不设保证金。
拍卖时间:签到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00-9:20,竞价时间为9:30-17:00。竞价期间单次报价间隔不超过3分钟(其中首次报价应在9:30-9:35之内,如该时段内无人报价,本项目将流拍)。
拍卖地点:通过“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登录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http://zygh.xm.gov.cn/tz/)下载拍卖文件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2024年7月1日11时30分
申请报名方式:登录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申请(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具体要求如下:
竞买申请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并在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
1.竞买申请人需提前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办理要求详见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服务指南”一栏。竞买申请人之前已在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办理的建招类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可直接在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2.竞买申请人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后,需在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
3.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指南可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下载。
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加盖印章);承诺书(加盖印章);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活动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等。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在成交当天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税务部门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送的《非税征缴信息采集表》,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竞得人缴纳成交价。竞得人在缴款通知书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
八、风险提示
1.采矿权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风险,竞买人须谨慎决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对矿业权人行使权利的影响,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3.竞得人需依法申请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出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本采矿权。
1.拒不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以及《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凡在本次拍卖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1.本次采矿权拍卖成交后,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采矿权的拍卖成交日。
2.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有关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联系方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
电话:0592-2855282、2855247
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业务咨询)
电话:0592-5107708、5107718
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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