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陈石金、林素云因保管不善,将厦地房证第00305042号、厦地房共证第000334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石金、林素云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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