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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53302号(叶丽娜)
日期:2026-01-28 16:05  [字体显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叶丽娜因保管不善,将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533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丽娜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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