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树斌因保管不善,将厦地房证第002898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树斌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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