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水路)
日期:2025-09-30 19:05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同安区祥平街道溪声社区后溪里陈水路因保管不善,将《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厦集土证同祥平字第N01145号)和《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厦农房证同祥平字第N011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厦集土证同祥平字第N01145号)和《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厦农房证同祥平字第N01145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水路
2025 年 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