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现场送达我机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我机构将不予接收。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思明区思明南路287-289号地上一层管理办公室 |
厦地房证第00060995号权证记载的土地房屋用途及附图红线范围有误,注销厦地房证第00060995号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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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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