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新美街道土楼村院前50号的张金塔因保管不善,将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同集建(98)字第13060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厦门恒源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