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告 | ||||
编号:厦不动产公(2025)121号 |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现场送达我机构,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我机构将不予接收。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 ||||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家兵,王建平 | ||||
不动产坐落:集美区珩源路537号1901室 | ||||
用途:住宅 | ||||
建筑面积:88.18平方米 | ||||
继承人(受遗赠人): 王晨旭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 ||||
公告单位: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5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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