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素青因保管不善,将闽(2021)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727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素青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