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伟中、曾泽鹏因保管不善,将厦地房证第00408457号、厦地房共证第000710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伟中、曾泽鹏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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