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厦门市同安区土地综合档案室上收并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的批复》(厦委编﹝2004﹞62号)和《关于成立厦门市林业工作站和人员编制问题的批复》(厦委编﹝2005﹞18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厦门市森林资源站)主要职责为:
1.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实施对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利用等工作,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服务。
4.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信息化建设,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乡镇林业站工作。
单位负责人:杨晓晖
联系电话:2859331
办公地址: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5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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