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申请的马銮湾新城外湾红树林种植工程用海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批准 文号 |
马銮湾新城外湾红树林种植工程 |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
防护林种植 |
8.1339 |
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5年 |
厦府[2019] 272号 |
附件:马銮湾新城外湾红树林种植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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