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环东海域综合整治项目同集片区人工沙滩二期南段工程
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提出的环东海域综合整治项目同集片区人工沙滩二期南段工程用海申请,已经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 位置 |
用海类型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 期限 |
1 |
环东海域综合整治项目同集片区人工沙滩二期南段工程 |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
集美、同安沿岸海域 |
其他用海 |
人工沙滩20.7464, 丁坝0.9850顷 |
人工沙滩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2年;丁坝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40年 |
附: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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