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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滨海东大道(翔安东路-莲河段)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日期:2019-05-24 15:05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省厦门市公路局提出的滨海东大道(翔安东路-莲河段)工程用海申请,已经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7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 

  位置 

  用海类型 

  拟用海面积 

  (公顷) 

  拟用海 

  期限 

  1 

  滨海东大道(翔安东路-莲河段)工程 

  福建省厦门市公路局 

  大嶝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 

  2.9873 

  从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40 

  附:工程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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