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审批内容、划清审批边界、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予公布《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纳入豁免清单的项目,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厦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豁免”项目清单》(厦资源规划〔2019〕334号)、《关于<厦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补充修订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0〕4号)、《关于修订厦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1〕9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2.《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解读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