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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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日期:2024-04-16 09:49  [字体显示:]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若发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存在未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六不准”的行为,欢迎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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