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城镇与农村不动产权证书打印规则,根据分中心提出的建议,由业务规范科牵头、信息科配合实施,自2023年11月17日起,农村不动产权证书正式启用不动产标识码。一是受理的农村业务案件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打印权证附图,改为在附图页打印不动产标识码。二是农村不动产权证书首页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增加打印公文二维码,原二维码不再打印。三是新增查询功能,企业和群众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该不动产信息并下载该不动产的房屋平面图和宗地图。
农村不动产标识码的启用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的附图页由纸质图向电子图的转变,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效率,节省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提高了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业务规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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