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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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开展不动产登记远程在线委托见证服务
日期:2024-01-15 17:51  [字体显示:]

  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见证服务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委托远程在线见证服务。自然人处分房地产,需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办理授权委托,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视频互动方式对委托内容和过程进行见证,实现委托全流程网上办理。受托人办理登记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机构调用留存信息直接办理业务。

  不动产登记远程在线见证服务是我市综合改革和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在传统模式下,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构办理授权委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新模式推广后,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掌上办事大厅”,实名认证后进入“远程见证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委托见证,破解远程办证难题,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调查登记处 陈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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