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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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办理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有关通知》政策解读(厦资源规划综〔2021〕87号)
日期:2021-06-09 18:41  [字体显示:]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办理建筑许可”速度,市审批局针对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办理,提出了将该事项转变为“部门内部管理”,不作为“依申请事项办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审批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该类项目办理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办理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有关通知》(厦资源规划综〔2021〕87号)。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2018年9月1日前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以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纳入本通知的管理范围。2018年9月1日后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照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二)明确适用对象

  1、本通知所称的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审批要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财政投融资房屋建筑项目;

  2、本通知所称的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指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项目。

  (三)规范工作要求

  一是项目实时推送。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通过《厦门市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书》审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源规划一体化平台”,竣工综合测量报告书电子版推送到各资源规划分局;

  二是主动发起竣工程序。各资源规划分局接到《厦门市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书》流程推送后,对项目是否属于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审核,经核实属于上述项目类型的,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开展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工作;

  三是同步征求市政园林局意见。各资源规划分局在发起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的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流程后,将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就该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和配套市政工程设施核实情况向市政园林局同步发起意见征求流程,市政园林局应在4个工作日内回复。

  原文链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办理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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