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厦国土房拆通[2006]69号《关于“丽晶花园”商品房建设项目用地的房屋拆迁通告》及延期通知规定的房屋拆迁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即将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21年6月 30日。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