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19-075
    • 备注/文号: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19-12-0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17:32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坚持统筹规划、强化规划统筹,全面探索“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二、推进政务工作阳光透明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时,依照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充分征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应按照规定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多规合一”等重点改革任务及各项行政决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三)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四)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

      (五)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取信于民。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突发事件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情况。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一)加强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二)促进公众参与互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规划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等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必要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四)扎实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逐步制定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和标准、目录、指南,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府数据共享汇聚。加快建设以空间地理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

      四、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清理和修订工作,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形式、平台、时限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水平。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制定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积极融入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全市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四)加强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完善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和网站安全管理等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点信息,积极回应涉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进一步拓展政务网站互动功能,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形式,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不断完善政务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务网站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市级统一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公共信息资源和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查询。加强政务微信公众账号信息内容建设,突出特色,提供周到实用的资讯信息服务。不断拓展和升级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信息查询、在线咨询等综合性业务。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列入我局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强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资源,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人员挂职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鼓励;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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