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5-020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5〕325号
    • 发布日期:2025-06-2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18:10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闽建城提升〔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数据汇聚以及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等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地下空间设施数据库并建立厦门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包含“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及应用支撑平台”,下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城市高质量和安全发展,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全部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全面查清城市建成区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获取准确的空间、技术和管理属性信息,掌握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基本情况;建立全市地下空间设施数据库(主要包含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和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并开展动态更新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开展全市范围地下管线工程、地下交通设施和人防工程设施普查实施;二是开展全市范围现有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处理建库;三是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同步完成机房及网络环境建设;四是开展普查配套规程标准制订等其他工作;五是开展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全过程评估技术服务;六是完成市政设施数据汇交入库和建库工作。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1.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本次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范围应当覆盖全市建成区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的线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轨道交通、重要地下管线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普查范围扩展到全市。普查的具体范围由业主单位商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研究制定。

      2.其他地下空间资源

      全市地下建(构)筑物现有数据。

      (二)建设对象

      1.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本次普查对象应当包括普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地下废弃工程等。

      (1)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给水、再生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各类市政管线和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铁路、民航等系统的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2)地下公共停车场

      地下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位于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下方,面向公众服务的单建式和结建式地下停车场。

      (3)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主要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地下车行通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铁路等。

      (4)人防工程

      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5)地下废弃工程

      地下废弃工程主要包括各种市政管线设施的废弃工程、明挖法施工方式存留地下的永久结构和其他不明废弃工程等。

      2.其他地下空间资源

      主要为地下建(构)筑物,是指在地表以下开发、建设和利用的地下市政类的建筑工程。

      三、任务分工

      (一)开展前期评估:梳理并评估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建(构)筑物既有数据及平台建设等情况

      1.梳理评估既有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建(构)筑物信息,地下管线普查、动态更新及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情况;制定《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二)制定数据标准:融合各类标准规范,制定和统一普查数据成果标准

      2.融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各类标准规范,制定和统一《厦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建库标准》(包含地下管线工程、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3个部分),规范各责任部门普查数据成果,为形成城市地下空间设施“一张图”和实现平台智能采集、检查、入库、更新等功能提供统一的数据成果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三)制定普查技术规程及数据整理建库技术指引:明确普查及数据整理建库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计划

      3.制定《厦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包含地下管线工程、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3个部分)。(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4.制定《厦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技术导则》《厦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四)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组织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及平台工作量评估、汇聚既有现状权属数据;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数据整理建库工作

      5.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工作量评估(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并完成普查成果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建库成果的汇总、质检和验收。(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具体分工如下:

      (1)全市范围地下管线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含防空地下室)。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2)全市地下人行通道、轨道工程、隧道、下穿通道、地下道路等地下交通设施(含兼顾修建的人防工程),根据普查数据标准开展全部属性的现场测量和属性补录工作,对轨道工程仅进行数据建库及内业属性补录。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

      责任部门: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3)全市地下人防工程。对山体、隧道(单建式)人防工程类开展补测及属性补录,对2010年以前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结建式)类进行补测和属性补录,对2010年以后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结建式)类仅进行属性补录。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国动办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国动办

      (4)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

      6.完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内容评估。(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机要保密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五)汇交普查数据及数据建库成果:组织对普查成果及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进行汇交

      7.按照“普查一批、自检一批、质检一批、验收一批、入库一批”的原则,有序组织数据自检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单位质检,通过自检及质检的普查成果及数据建库成果汇交至市资源规划局。(2025年11月底前)

      (1)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管线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普查成果汇交。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2)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人行通道、轨道工程、隧道、下穿通道、地下道路等地下交通设施普查成果汇交。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

      责任部门: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3)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人防工程普查成果汇交。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国动办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国动办

      (4)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汇交。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

      (六)管理成果数据:将汇交后的普查成果及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纳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8.将通过质检和验收的普查成果及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汇交并纳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合理共同使用、维护和更新。(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七)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汇聚形成地下空间设施“一张图”,满足地下空间规划建设、运行服务等需要

      9.完成业务协同、普查成果管理、数据质检、数据查询、数据统计、二三维展示、制图打印、知识库、空间数据管理应用、共享服务等功能模块建设,将地下空间数据成果纳入到平台管理,实现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等需要;制定和健全平台运维保障机制。(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10.制定和健全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研究制定《厦门市地下空间设施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11.建设平台安全运行基础环境,实现地下空间设施数据脱密和安全应用,搭建地下空间设施信息专项网络和涉密机房,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机要保密局(指导单位)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八)融合扩展应用,完善监测、模拟、预警功能

      12.衔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扩展完善数据管理、模拟仿真、辅助决策分析等功能,完成地下空间数据质检、数据汇聚管理、在线编辑、三维建模、地下模拟仿真、综合应用、辅助分析、数据安全共享等功能模块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各牵头部门基于职责范围,提出功能应用场景建设需求)

      责任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加强指挥调度。成立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应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协调小组成员组成详见附件2。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推进落实有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推进。采取三方协作模式,数字中心作为业主单位、各牵头单位作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与业主单位协同开展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和技术把关等工作,有序组织中标单位推进普查实施有关工作。

      (三)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等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根据任务分工协调推动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按预定时间节点完成。

      (四)严格保密要求,负起保密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密要求,切实负起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普查全过程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强化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各类普查资料,严格履行涉密成果领用手续,加强过程数据和最终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五)强化安全理念,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确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外业普查作业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规范实施,认真落实我市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范,做好安全教育、作业规范培训及各项安全规范实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附件:1.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2.关于成立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应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附件1

      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加粗字体为牵头单位)

    任务完成时限

    1

    开展前期评估

    梳理评估既有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建(构)筑物信息收集,地下管线普查、动态更新及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情况;制定《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应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6月底前

    2

    制定数据标准

    融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各类标准规范,制定和统一《厦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建库标准》(包含地下管线工程、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3个部分),规范各责任部门普查数据成果,为形成城市地下空间设施“一张图”和实现平台智能采集、检查、入库、更新等功能提供统一的数据成果标准。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6月底前

    3

    制定普查技术规程及数据整理建库技术指引

    制定《厦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包含地下管线工程、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3个部分)。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2025年6月底前

    4

    制定《厦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技术导则》《厦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标准》。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2025年6月底前

    5

    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

    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

    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

    (1)完成地下管线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含防空地下室)普查实施工作量评估;组织开展地下管线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含防空地下室)普查实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整理建库,并完成普查成果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建库成果的汇总、质检和验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1)2025年6月底前;(2)2025年10月底前。

    6

    (1)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单位,完成全市地下人行通道、轨道工程、隧道、下穿通道、地下道路等地下交通设施(含兼顾修建的人防工程)普查实施工作量评估。协调各责任部门将既有现状权属数据汇总至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开展全市地下人行通道、轨道工程、隧道、下穿通道、地下道路等地下交通设施(含兼顾修建的人防工程)普查实施,根据普查数据标准开展全部属性的现场测量和属性补录工作,对轨道工程仅进行数据建库及内业属性补录,并完成普查成果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建库成果的汇总、质检和验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1)2025年6月底前;(2)2025年10月底前。

    7

    (1)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单位,完成地下人防工程普查实施工作量评估。协调各责任部门将既有现状权属数据汇总至市资源规划局;(2)组织开展地下人防工程普查实施,对山体、隧道(单建式)人防工程类开展补测及属性补录,对2010年以前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结建式)类进行补测和属性补录,对2010年以后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结建式)类仅进行属性补录;并完成普查成果及其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建库成果的汇总、质检和验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国动办

    (1)2025年6月底前;(2)2025年10月底前。

    8

    (1)组织完成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普查工作量评估,协调各责任部门将既有现状权属数据汇总至市资源规划局;(2)组织开展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并完成全市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整理建库成果的汇总、质检和验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

    (1)2025年6月底前;(2)2025年10月底前。

    9

    完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内容评估。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机要保密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6月底前

    10

    交普查数据及数据建库成果

    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管线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普查成果汇交。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市政集团

    2025年11月底前

    11

    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人行通道、轨道工程、隧道、下穿通道、地下道路等地下交通设施普查成果汇交。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12

    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人防工程普查成果汇交。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国动办、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国动办

    13

    有序组织通过自检及质检的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汇交。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

    14

    管理成果数据

    将通过质检和验收的普查成果及地下建(构)筑物数据建库成果汇交并纳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合理共同使用、维护和更新。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底前

    15

    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完成业务协同、普查成果管理、数据质检、数据查询、数据统计、二三维展示、制图打印、知识库、空间数据管理应用、共享服务等功能模块建设,将地下空间数据成果纳入到平台管理,实现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等需要;制定和健全平台运维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底前

    16

    制定和健全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研究制定《厦门市地下空间设施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10底前

    17

    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建设平台安全运行基础环境,实现地下空间设施数据脱密和安全应用,搭建地下空间设施信息专项网络和涉密机房,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机要保密局(指导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市市政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底前

    18

    融合扩展应用,完善监测、模拟、预警功能

    衔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扩展完善数据管理、模拟仿真、辅助决策分析等功能,完成地下空间数据质检、数据汇聚管理、在线编辑、三维建模、地下模拟仿真、综合应用、辅助分析、数据安全共享等功能模块建设。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各牵头部门基于职责范围,提出功能应用场景建设需求)、市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地铁办、广电集团、国网厦门供电、市通信管理局、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轨道集团、市政集团

    2025年底前

      附件2

      关于成立厦门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应用

      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和应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更好推动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建库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应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如下。

      一、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柯玉宗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洪耀同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陈江生  市住建局副局长

      曹国华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黄金德  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文恭  市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张俊波  市国动办副主任

      成      员:蔡成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吕  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晓平  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海  思明区发改局二级调研员

      陈少岩  湖里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俊勇  集美区副区长

      王宇成  海沧区副区长

      卓永强  同安区发改局局长

      王永欣  翔安区副区长

      张晓宏  市规划数字中心主任

      姚小康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叶少君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智强  市政集团副总经理

      贺斯进  轨道集团总工程师

      邓开清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庄文华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

      谢  璨  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必鑫  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洪耀同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副主任:陈  力  市资源规划局市政交通处处长

      郭荣芳  市资源规划局科技测绘处处长

      徐恩飞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处长

      黄  智  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处处长

      吴大川  市交通局行业规划处处长

      蔡  婧  市数据管理局数字科技处处长

      王  姝  市国动办工程处处长

      张晓宏  市规划数字中心主任

      成  员:曹晓刚  市发改委投融资处处长

      吴炜超  市财政局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颜德发  市通信管理局通信设施配套建设办公室主任

      徐  苏  思明区发改局国动科负责人

      黄小英  湖里区发改局科员

      吴川英  市资源规划局集美分局副局长

      施雅君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局长

      方长生  同安区发改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晨宇  市资源规划局翔安分局副局长

      郑  钧  市规划数字中心副主任

      杨先贤  市规划数字中心数据应用部部长助理

      李  新  市城建档案馆副馆长

      聂荣辉  市城建档案馆信息科科长

      夏蔷哲  市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科科长

      吴学良  市政集团总工办主任

      周  敏  轨道集团地铁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郭文龙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技术管理部经理

      洪继阳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运检部副主任 

      陈火车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云网运营部副经理

      郑  咏  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网络部副经理

      雷占勃  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云网中心部副经理

      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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