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50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4〕3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4-09-12
各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然资源部统一工作部署,为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工作》(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29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的要求,我局定于8月23日-9月15日开展2024年下半年厦门市规划编制单位“双随机”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的乙级以上规划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被抽检单位”,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规划资质日常监管巡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抽检单位的实际资质条件与在自然资源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致性情况、承揽的项目与所具备规划资质及业务范围的一致性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等。
三、检查组人员
本次检查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处参与。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23日-8月26日)
单位自查。被检单位按附件2内容,准备规划资质检查材料。
(二)检查阶段(8月27日-8月29日)
测绘资质巡查。检查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表》进行核查。
(三)整改阶段(8月29日-9月10日)
被抽查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于9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四)总结公示(9月15日前)
9月15日前,我局完成2024年下半年厦门市规划编制单位“双随机”检查报告并在局官网双随机专栏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迎检工作,指定专人配合,按要求整理提供相关技术和文件资料,认真配合现场核查,积极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规定时限和流程完成本级检查。
(二)对照标准,落实落细。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标准,整理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对拒不接受及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以及对提供伪造、变造的规划资质证书等相关项目资料的单位,一律判定为“不合格”。
(三)客观公正,突出实效。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个检查环节的工作程序、检验方法和评判标准,确保准确、客观、公正。各单位要落实检查和整改要求,要切实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单位业务水平,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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