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15
    • 发布日期:2024-04-16
    关于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专项信用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6:28

      根据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厦信用办〔2024〕1号),自2024年3月6日起,由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

      信用报告获取方式如下:

      1.输入网址(https://xy.fujian.gov.cn/#/home  信用中国(福建))进入网站,点击专项信用按钮。

      2.跳转至“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使用法人用户扫描登录或“法人用户”登录。

      3.成功后跳转至生成报告页面,选择“时间范围”(自行选择2020年8月1日以后某时间点起,至出具报告当日起30天前的区间有无违法记录情况),并且勾选相应的领域,点击“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