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0-092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0〕3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0-08-05
各相关单位: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信息化,提高审批效率,统一BIM数据标准,根据《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厦多规办[2020]4号)工作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BIM报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类型
(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要求的建设项目类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原则上要求实行BIM报建:
1、建设项目位于马銮湾新城片区、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片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新机场片区及软件园三期片区5个试点片内,且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2、建设项目属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府财政投资类的文化体育、其他重点工程及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
3、不属于《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对日照分析及三维建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厦规〔2016〕9号)负面清单中的建设项目。
(二)经市政府和各片区指挥部研究决定不纳入BIM报建试点项目,按照原报建程序执行。
二、报建要求试点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报建时,需使用我局公布的“厦门BIM规划报建审查审批系统”,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自主审查。自主审查各项指标通过后,需按照《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工作规程》要求,提交BIM模型和其余报建材料至我局窗口,由窗口人员当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监管要求试点项目采用BIM报建后,我局审批人员将使用“厦门BIM规划报建审查审批系统”,对报建人提交的BIM模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进行证后监管。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http://zygh.xm.gov.cn/zfxxgk/zfxxgkml/zcjd/qtwjjd/202011/t20201106_2493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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