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19-067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19〕45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19-11-06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切实简化学校改扩建手续,经研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简化学校改扩建用地审批手续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简化学校改扩建用地审批手续的指导意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简化学校改扩建用地审批手续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现对已取得用地红线的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项目,因现实际使用单位与原经批准的用地单位不一致,需以现使用单位名义申请在该校已批用地红线范围内改扩建的审批手续问题,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已办理产权学校项目改扩建办理程序
(一)由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产权变更,其中市属学校需提供市政府同意变更学校用地权属单位的调整文件或会议纪要,区属学校需提供区政府同意变更学校用地权属单位的调整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并办理变更登记。
(三)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凭变更后的产权证及发改部门审批的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或立项文件向所在区资源规划分局办理改扩建手续。
(四)所在区资源规划分局审核并办理改扩建手续。
(五)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按基建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二、未办理产权学校项目改扩建办理程序
(一)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需取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学校用地单位的调整文件(市属学校提供市教育局同意变更学校用地单位的调整文件,区属学校提供区教育局同意变更学校用地单位的调整文件)。凭教育主管部门的调整文件向发改部门申请改扩建项目立项。
(二)发改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出具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或立项文件。
(三)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凭教育部门调整文件、发改部门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或立项文件向所在区资源规划分局申请办理改扩建手续。
(四)所在区资源规划分局审核,出具审查意见函同意按现学校用地单位办理改扩建手续。不再上报市政府办理用地批文调整手续。
(五)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按基建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六)产权办理按照2010年8月26日印发的《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加快办理现有学校用地红线的指导意见》程序办理,直接登记到现学校用地使用单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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