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19-060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19〕439号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19-10-1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17:55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行政处罚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龚建阳 局长

      常务副组长:沈瑞全 总规划师

      副组长:胡仕汉 总工程师

      成  员:陈国荣、李桂明、魏渊、施大茂、张丽萍、马秉红、蔡国耀、蔡东渠、胡志艺、洪荣标、李晓峰、宋剑、王丰、黄英、刘文兴、沈思东、王宇成、陈明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执法监察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李桂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维新、肖立峰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加强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和上级机关,形成合力。

      2.指导全局系统行政处罚工作。统筹协调局系统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办案流程、工作规范、案件评查等。

      3.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部署协调。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或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案件,作出全局性的统一部署。

      4.负责考核督查行政处罚案件各项工作。将行政处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把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分工协作

      1.执法监察处统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建立台账制度,指导各分局案件办理和做好案件评查等工作。

      2.局各业务处室负责涉及行政处罚具体业务政策的指导、解释和答疑等工作。

      3.各分局负责属地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包括立案、调查、案审、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研究等;经分局集体研究后认为需要提交市局集体研究的重大案件,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4.涉及委托给市海洋执法支队办理的海域海岛案件,由执法处负责组织案审、海域海岛处负责组织听证、法规处负责组织法制审核;需要提交市局集体研究的,由执法处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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