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5-052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5〕政函字50号
- 发布日期:2025-07-11
史大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推动海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市海洋生态治理效能》(第20255014号)由我局主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住建局会办。现将有关办理事项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厦门现有海域面积约333平方公里。厦门海域是内海湾区,水动力循环相对较弱,容易造成海洋淤积物、污染物的堆积,对海洋生态修复造成一定压力。您针对我市海洋废弃物处置现状、治理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的从加强整体规划、制定指导政策、完善监管体系、开展示范工作、倡导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等方面的建议,对厦门海域废弃物治理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会同会办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对接沟通,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办理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废弃物海洋倾倒综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府办发明电〔2025〕3号),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废弃物海洋倾倒相关工作,出台13项加强废弃物海洋倾倒综合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海洋倾废作业,防治海洋污染,保障倾倒区科学合理使用。
(二)推进源头减量,进一步优化海域清淤方案
通过充分发挥交通、港口、海洋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推动相关业主单位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涉及清淤项目。近年来,我市加快推动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工作,推动实施了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等省市重点项目及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的清淤用海,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市海洋水动力条件与海洋景观。同时,我局牵头从清淤范围和清淤底标高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海域清淤规划,坚持按需清淤、减量清淤,从源头减轻淤量。
(三)加强协调监管,推动规范处理海洋废弃物
倾废许可审批由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做好对上的沟通协调,组织业主单位据实填报年度倾废需求,结合总需求及相关工程实际,分析研判倾废形势,合理评估排定倾废需求优先序,并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规范倾倒。
市海洋发展局等海上执法力量建立渔港、海上渔船垃圾常态化监管机制,为所有大型渔船配备分类垃圾桶,所有小中型渔船配备分类垃圾袋,实行渔业垃圾集中上岸处置。渔港管理单位已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签订废弃物清理协议,在港区设置油污水接收装置点,可及时回收处置油污水。2024年12月,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各区相关部门开展了对渔港码头、沿海岸线等渔港周边设施场地内的各类废弃物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网具、渔网、船体残骸、生活垃圾等),显著改善了海洋环境质量。
(四)探索海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产学研一体
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开展海域淤泥制备建筑材料可行性研究,鼓励和引导有关企业及科研单位开展海域淤泥资源化利用相关研究和技术开发。通过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开展4个与海域淤泥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课题研究。一是厦门美益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福建省建科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沿海地区淤泥在建材领域中的资源化利用途径与技术研究》。二是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海底淤泥资源化利用研究》。三是厦门路桥翔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适用于港湾疏浚淤泥的复合型淤泥固化剂及其性能研究》。四是福建悦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的《固化土替代沉箱回填料计算理论及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通过对周边淤泥资源进行全面分析,更多关注淤泥预处理后的理化性质,进一步提出淤泥综合处理解决方案,实现淤泥处理无害化,为疏浚物的资源化利用开辟可行途径,有效消纳淤泥废弃物存量,大量减少疏浚物海抛带来的生态风险,缓解河湖污染,避免传统填埋带来的土地占用及土壤环境污染等二次污染问题。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落实相关职责,深化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建立源头减量、运输规范、倾倒管控全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推动海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我市海洋生态治理效能。
领导署名:柯玉宗
联 系 人:戴闽玥
联系电话:285529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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