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5-047
- 发布日期:2025-07-02
民建界别活动小组:
《建议加强我市海域滩涂海岸线违规占用行为行政执法》(第20255027号)由我局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厦门“城在海上,海在城中”,海洋与城市关系密切,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对近岸海域的开发利用强度逐渐增大,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是当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海洋资源及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民建界别活动小组提出的建议,涉及近年我市涉海领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我局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涉及我局的工作进行逐条梳理。
二、措施与成效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陆海统筹
坚持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我市在《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福建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基础上,探索开展《厦门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中明确海岸带功能分区和管控要求,统筹安排沙滩、岸线等海岸带区域保护和开发活动,实现海岸带空间的陆海统筹发展,为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和用海审批提供有力支撑。
(二)合理利用岸线,实施分类管控
严格实施海岸线分类管控和海域使用许可制度,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在《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全市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实施分类管控;二是在涉及占用自然岸线的项目用海审批过程中,实行严格审查、科学论证,并定期开展自然岸线巡查,有效管控占用自然岸线的情形;三是不折不扣落实省下达的自然岸线保有率考核任务,通过推动海岸线修复项目实施、开展生态恢复岸线认定等工作,不断增加我市自然岸线(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升,构建科学合理的海岸线保护利用格局。
(三)开展用海监管,履行管理职责
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有序开展项目用海监管工作,委托技术单位按季度对市级审批的用海项目开展监管,一是对在建及存量用海项目对应的审批、登记等信息建档入库;二是结合项目实施进度,通过现场测量拍照、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对存在可能不合规用海的情况及时提醒制止,有效防止超范围用海、改变用海方式、改变批准用途、未按要求施工等违法违规用海情况发生。通过开展项目用海监管,提高海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形成依法管海、依法用海、生态用海的新局面。
(四)健全管理制度,推动改革创新
积极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开展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和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已顺利出台《厦门市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管理办法》《厦门市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界定技术规范》,规范立体用海开发活动,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破解长期以来用海立体交叉重叠问题,推动海域管理模式逐步从“平面”向“立体”转变。
(五)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深化拓展“厦门实践”
基于我市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现状和城市区域发展定位需求,以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海洋生态功能为目标,通过海岸沙滩修复与养护、红树林种植、建设生态海堤等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的岸线,推动海洋全域修复。积极组织申报中央资金支持厦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1年至今已成功争取超过11亿中央资金支持我市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修复沙滩长度约2.3公里,修复红树林面积约65公顷。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国内外推广,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组织(PEMSEA)给我市颁发“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最佳实践成就奖”。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有关职责,健全海域开发利用制度,提升我市海域资源管理水平,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一是继续推动我市海岸带专项规划和海域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探索构建有厦门特色的涉海空间规划体系。二是继续做好项目用海监管、自然岸线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形成依法用海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研究制定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政策文件,探索建立海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确保我市自然岸线长度和质量稳中有升。四是持续推动“厦门实践”经验宣传推广,积极推动我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
领导署名:柯玉宗
联 系 人:阮梦颖
联系电话:2855290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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