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5-019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5〕人函字42号
    • 发布日期:2025-04-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18:27

    吴丽芬代表:

      《关于鼓励岛外企业光伏发电投入的建议》(第028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关于鼓励岛外企业光伏发电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办理前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专题进行研究,并与市发改委进行会商,推进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建设服务。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探索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为简化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助力项目建设实施,我局积极探索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出台了《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以清单的方式列明了项目类型,无需或者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清单内的项目及建设行为还应满足土地管理、建筑安全、物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其中,位于充电桩上方、高度低于2.2米充电桩防雨设施以及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不超过屋顶边缘(女儿墙)的分布式光伏设施,均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以清单方式厘清审批边界,建设单位不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推进规范光伏项目建设

      为统筹推动厦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我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厦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布局、建设条件、投资备案、项目建设等各个流程进行了梳理,指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指南》对不同类型的光伏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进行了明确。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告知承诺制、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审批改革优化提升,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持续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柯玉宗

      联 系 人:颜育鹏

      联系电话:770309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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