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5-012
    • 发布日期:2025-03-0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06 16:52

    思明区政府:

      《关于莲兴社区18号排洪沟高效、合理利用的建议》(第0047号)已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谢家华代表提出“为最大程度地解决停车便利、民生期盼问题”,建议在第18号排洪沟上建设停车场和百姓休闲生活广场等设施。我局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规划设计、建设停车位和居民休闲娱乐平台(预留必要的通气和检修口)等相关建议认真研究,将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推动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为切实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系统有效指导与推进我市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我局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根据专项规划,第18号排洪沟沿线规划两处社会停车场用地,且在湖光路与凤屿路交叉口、东明路与凤屿路交叉口均规划有公园绿地,可用于居民停车和休闲娱乐。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依据《厦门市筼筜湖湖区专项保护规划》,18号沟湖光路以北段已划入1.6平方公里的湖泊蓝线范围内,蓝线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进行空间管控,并将明渠改暗涵纳入建设行为负面清单。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如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

      鉴于18号排洪沟周边已规划停车场及公园绿地,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及开发建设,以满足周边民生需求。若后续18号排洪沟确有开发建设需求,建议由市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论证可行性及必要性,并按程序依法依规调整城市蓝线,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署名:柯玉宗

      联 系 人:郭毅红

      联系电话:5520309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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