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4-034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4〕人函字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4-04-28
吴日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海洋生态风险管控能力的建议》(第00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局等协办部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我市特别重视海洋灾害、海洋生态环境、海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生态风险防范工作,应急机制和应急体系不断完善。非常感谢您对提升我市海洋生态风险管控能力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接到建议后,立刻召集相关处室研究,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严管严控围填海。一是严控新增围填海项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要同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边施工边修复,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二是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审批涉海项目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三是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并结合生态评估情况,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按照“成熟一个、处置一个”的原则,加快处理。
(二)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自然岸线管控目标责任制。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对辖区内所有自然岸段逐条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责任人员和具体分工;二是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将海岸线修测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自然岸线保护要求,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项目选址和平面设计应当避让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要落实集约节约利用等要求,严格进行论证。三是强化自然岸线监管。定期开展自然岸线全覆盖监视监测,严厉打击破坏自然岸线违法行为,发现自然岸线被破坏或违法占用的,及时组织评估,督促有关主体进行修复,确保补偿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赤潮等海洋预警体系建设。市海洋发展局在厦门海域布设4个浮标(1#同安湾鳄鱼屿、2#东部海域同安湾口、3#南部海域白石炮台和4#九龙江河口区鸡屿),利用浮标连续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赤潮每日等级预报”,构建厦门海域赤潮监测预警模型应用系统,根据赤潮关键因子预测分析赤潮发生概率,掌握厦门海域赤潮发生动态趋势,加强赤潮等海洋预警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国债资金,推进建设赤潮灾害预警监测实验室,完善赤潮监测预警防治体系;修订完善我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全市各相关部门联动协同机制。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厦门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强海水水质监测,在近岸海域建设鸡屿、宝珠屿、同安湾、椰风寨、胡里山炮台5个海水自动监测站,每年春夏秋三期开展近岸海域22个国省控点位手工采样监测,监测结果通报相关部门。2023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中向好。三是为做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以实现“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分布格局掌握清楚”“对典型生态系统的现状与演变趋势掌握清楚”“对重大生态问题和风险掌握清楚”为指引,我局和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1-2025年),在夯实基础、摸清现状、生态预警、灾害防范、强化监管与保障等方面设置了九大类主要任务,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2023年对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涉及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13个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13处点位均在自然保护区外。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开展厦门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宣传活动,宣传我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营造保护环境、爱护自然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湿地分级保护和管控。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湿地名录编制工作,通过开展湿地落界、动态监测、湿地修复、用途管制、占补平衡等,积极构建东南沿海生态屏障,2022年以来,我市共发布一般湿地名录33个,总面积达9906公顷。此外,我市严格管理2017年列入福建省第一批重点湿地目录的厦门杏林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严禁开展与湿地保护和修复无关的建设活动,确保湿地保护利用有序开展,湿地面积总体稳定。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继续严管严控围填海,严格海洋工程环评审批,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并加大自然岸线日常巡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核查发现违法用海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赤潮日常监视监测,及时掌握赤潮变化趋势,持续推进赤潮研究和预警监测能力建设,跟进建设赤潮灾害预警监测实验室,不断完善我市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继续加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三)持续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根据湿地不同类型和保护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充分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四)持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柯玉宗
联 系 人:戴闽玥
联系电话:2855292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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