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1-2022-003
    • 发布日期:2022-06-1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6 19:03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庆祝大会的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厅各项工作重点,深入落实“要素保障服务年”工作要求,以“攻难点、疏堵点、保重点、强基点、出亮点”为导向,聚焦问题解决、聚焦职能履行、聚焦服务保障,坚持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并举,坚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并重,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规划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

      逐步建立完善“两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5个配套专项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16个已批准实施,4个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开发边界外的92个村庄规划已全部获批复,承办第二季度全省村庄规划现场会,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行“阳光规划”,印发《阳光规划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着力加强规划公示公开力度;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开展《同文顶片区有机更新规划》《同安旧城有机更新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切实提升城市设计水平,组织开展《五缘体育公园城市设计及建筑概念性方案》《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城市设计及建筑概念方案》《凤翔片区(东坑湾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等多个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的国际征集竞赛。

      (二)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积极组织各区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今年以来10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总面积723公顷。全市用地获批61个批次(项目),总用地面积499.9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16.09公顷。成立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快速推进宁德时代项目用地报批,在省厅大力支持下,仅用时42天提前完成前期各类报批手续;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436.56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1031.77亿元;完善土地房屋征收政策体系,全面梳理92个现有征收政策文件,进一步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强化用海报批服务保障,用海获批约793公顷,有效保障了高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管工程、第二东通道工程施工用海等重点项目建设,厦门新机场用海已获国务院批复;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1年度疑似闲置土地处置项目清单共计122宗441.4公顷,目前已完成处置74宗331.5公顷,处置率75.1%,排名全省第一;靠前服务招商引资,建立资源规划要素服务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融合体系,引导项目按规划高效有序落地,目前已搭建完成招商项目资源规划要素保障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动土地成片综合开发试点,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市初步梳理出136个综合开发片区,并顺利出让高林金林片区和湿地公园TOD片区两个项目;探索更加灵活的土地政策,出台《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工业(仓储)用地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打通存量商业办公房产转换为其他产业、民生项目及租赁住房项目的途径。

      (三)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落实

      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及时组织签订市对区目标责任书,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推动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共完成补充耕地2992亩、补充水田1532亩(含历史结转指标),指导开展耕作层剥离722.5亩,达到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到期临时用地复垦,已完成复垦或办理用地手续69宗(面积140.06公顷),其余7宗(面积6.2公顷)正继续整改;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印发《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完成同安区凤南发发采石场、翔安区小光山矿区二期(2020-2022年)年度治理任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海沧鳌冠海域、厦门大桥至集美大桥岸线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案例总结推广,筼筜湖生态修复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项目被自然资源部列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成功实践案例。

      (四)民生福祉保障进一步完善

      加强地灾防范治理和应急值守,领导班子在汛期多次分头带队检查各区地灾隐患点,指导督促当地地灾防治工作。发挥地质灾害防御平台作用,持续提升地灾防治信息化水平。今年以来共发布12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巡排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点2370人次(处)、转移受威胁人员1225人、应急调查处置地灾隐患点41处,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完成地灾隐患工程治理9处,拆除受地灾威胁房屋1处,排险处置1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调查登记协调会议制度,研究解决30多个不动产登记重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补充规定四),补充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照标准,切实解决居民加装电梯难题;坚持信息化助力疫情防控,在疫情期间积极发挥资源规划技术优势,依托国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开发“全市防疫一张图”,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和信息参考,凸显了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意义,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福建工作组高度肯定;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率先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办、当场办、网上办、合并办”等一批首创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全力打造登记财产“厦门蓝本”,登记财产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第六,获评“全国标杆城市”;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压减审批环节,行政许可即办件比例由年初的5%提升至73%,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0%以内。

      (五)资源规划事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快摸清自然资源家底,通过“三调”掌握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基础现状,相关数据已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课题研究,为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奠定基础;增强信息化保障能力,逐步构建形成覆盖国土空间实施现状及未来发展管理要求的全市“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实施监督、监测评价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保障,已基本建立形成全覆盖的信息化业务体系;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水平,组织编制《厦门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首次开展InSAR监测服务,定期获取高分辨率地面目标图像和变化信息,加强资源规划、安全监管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实现常态化获取月度数据和分析报告。建设厦门市测量标志在线监测管护系统“智慧测量标志”,强化测量标志实时监测能力,提升测量标志管理保护水平。

      (六)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

      深入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时牵头制定《厦门市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执法局制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预警约谈暂行办法》,目前完成2020年部卫片图斑核查4791个,违法图斑整改433个,完成2021年部卫片图斑核查1388个,完成省天地网卫片图斑核查6531个,完成2019耕保督察问题整改35宗,完成2020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25宗;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厦门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案》,基本完成乱占耕地产业类用房处置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住宅类用房处置,已经拆除437宗,拆除率达63.6%,存量乱占耕地建房处置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7月3日以来,我市已实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零增长”;持续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今年以来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3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推动没收项目审批、消除违法状态,并推动挂账监管项目九龙塘违建项目上报销号;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58件,涉及土地面积1276.29亩,耕地面积694.35亩,建筑面积29980.37平方米;开展打击非法盗采海砂专项行动,累计组织海上巡航1554次,岸线巡查1121次,海洋工程检查459个次,无居民海岛登岛检查169个次,未发现非法盗采海砂行为;立案查处涉海违法行为3起(其中非法采砂0起、占海填海3起),今年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0起(包含3件土地类案件,6件野生动物案件,1件测绘类案件),收缴罚款60365.36万元;全力配合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扎实开展台账资料整理,对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继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持续完善“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优化完善《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完成数据库建库和信息平台搭建相关工作,按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力争成为第一批上报审批的城市。开展六个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各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明确底线管控和空间发展的指引。加快完成剩余9个总规配套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力争25个配套专项规划全部获批。二是编制完善详细规划,加快控规编制,持续提升全市控规覆盖率,力争实现重点片区控规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制定《厦门市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一张蓝图管理。三是深入落实“阳光规划”,实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法规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工作常态化,村庄规划100%公布于阳光规划系统中。四是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持续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五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启动《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工作。

      (二)切实增强资源规划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更加靠前服务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融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要素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融合体系落实,运行招商要素保障线上平台,推出智能遴选工具。加强全市招商空间梳理,深入挖掘可供招商优质空间,明年计划再梳理出可用招商空间净地9平方公里。二是提升用地用海报批效率,持续跟踪省市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等项目的要素保障需求,在土地征收、报批、供应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汇报,充分保障新城建设、民生短板、乡村振兴、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用地。三是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供应结构,充分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地需求,实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单列编制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加大支持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四是持续完善土地政策体系,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作用,切实为企业解决“卡脖子”的政策问题。加强混合用地政策、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土地政策研究,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后评估。五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启动低效用地摸排盘活,进一步精准摸排产业园区低效用地底数,牵头制定低效用地激励政策,有计划地制定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进一步盘活低效用地。加大力度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定期开展专题调度,并对排名靠后的区进行预警,将处置工作落细落实。六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革新业务流程、拓展网办维度、探索智能审核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推出二手房“一件事”套餐、全城通办、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一是加大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力度,强化临时用地复垦、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工作指导,督促各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耕地保护工作任务。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地市表土剥离工作措施,加强我市表土剥离再利用的具体实施。二是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近期实施项目表中的36个生态修复项目并开展跟踪督促。持续加快推进矿山修复、岸线整治、海岸带保护修复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工作。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辅助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和决策。三是全面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待部、省印发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后,及时上报审查并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处置,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新增围填海。依据海岸线修测结果实施海岸线分类管控,开展海岸线自然化、绿植化、生态化建设,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水平,争取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维护良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四是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科学开展低碳城市建设、增强碳汇能力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四)着力提升资源规划基础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专题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资源规划信用管理平台,持续推进信用平台与其他平台对接,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各类新型技术充实完善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库,持续提升“天地图·厦门”和“一张图”建设水平。三是开展国土变更调查,融合森林、海洋等专项调查数据,细化完善我市自然资源基础底数,为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利用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四是在省厅的指导下全力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加强沟通汇报,扎实开展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试点、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点等各项工作。五是持续完善资源规划数据体系,加强各类平台互联互通,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缩减审批时限。加强资源规划基础数据应用,不断完善资源规划空间数据底板,为智慧城市建设做好技术支撑,积极推动BIM技术在空间精细化管理方面发挥作用。六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厦门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全市地质灾害1:5万风险调查评价。扎实开展汛期防灾抗灾工作,做好强降雨期间的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指导督促同安区继续加快并完成淡溪、西坑整村搬迁,加快推进白交祠村滑坡点、内庵自然村就近搬迁工作。组织各区对新增地灾隐患点进行滚动治理,对存量地灾隐患点进行攻坚治理,消除40处在册地灾隐患点的安全风险。七是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摸清地下空间底数,不断夯实地下空间数据基础,提升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八是抓好基础性常态化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推进信访依法分类处理,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全面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攻坚。

      (五)坚决落实资源规划领域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厦门市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厦门市耕地“非农化”常态化监管行动方案》,坚持用“长牙带电”的措施加强执法监察,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2021年部卫片违法图斑,省“看管查”卫片图斑核查处置和违法图斑整改工作,按时上报系统数据成果和报告材料。督促各区继续推进2019年耕保督察和2020年例行督察剩余问题整改工作,配合上级开展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二是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做到有案必查,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三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打击非法采矿、大棚房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加快推进历史问题整治到位,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四是继续严控新增围填海,开展已批未完成项目分类处置,加快处理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严格落实海洋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五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全力推进历史遗留闲置土地项目处置,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供而未用及闲置土地预防力度,构建临时用地监督管理体制。

      (六)切实为资源规划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扎实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加强模范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研究探索党建和业务的融合路径,持续开展“空间管家”党建品牌创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党务带业务促服务,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业务工作得到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力促党建、业务“双提升”。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系统、全要素、全周期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实行动态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保障要素全时域动态监控机制、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和全系统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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