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1-2018-002
    • 备注/文号:规划年鉴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18-04-17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年鉴内容
    发布时间:2018-04-17 11:16

      城乡规划与管理

      【概况】2017年,市规划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强化规划统筹,持续推进规划工作转型,以制度落实、队伍建设、规划研究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规划服务水平,科学谋划城市长远发展。全年共立各项规划100项,立项合同额9777万元。全年通过“多规合一”审批平台共办理“一书两证”2060件,批后管理1173件。办理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3件,满意率100%;办理市委市政府督办553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50件,办结率100%。2017年,再次荣获市政协2017年度优秀提案承办单位奖;报送的《厦门市自行车快速道示范段规划建设项目》,获得住建部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年共发表各级各类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一部;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评选中,共有15个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4项。成功举办“多规合一厦门现场交流会”、“2017年全国规划院长厦门会议”。规划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展览馆第二次蝉联省级“青年文明号”,并完成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被划设为“厦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初见成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总规已形成初步成果,对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交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回应,未来新一版总规将成为引领和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工作卓有成效。规划提出“3+5”的“城市双修”工作框架,初步形成“双修”基础项目库,已有55个项目。结合金砖会晤契机,示范先行,通过实施一批“治乱、治堵、增绿、变美”的民生项目,立竿见影,迅速获得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三是“多规合一”试点正向纵深发展,已从试点走向全国成为示范。9月21日,住建部黄艳副部长在厦门召开“多规合一”平台建设专题培训会,会上着重介绍了我市“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的搭建经验,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要求所有城市都要学习厦门经验,将平台建设融入到城市建设管理当中。牵头的全域空间“一张蓝图”已正式发布于“多规合一”平台,为全市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统一的空间规划控制底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也正式出台,进一步优化了平台流程,实现部门空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至目前,平台已开展策划的项目达2551个,策划成熟项目1458个。

      【规划工作转型持续深入】按照宽进严管的改革思路,规划审批改革由多环节多层次变为扁平化高效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取消一批事项审批、简化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流程、实施告知承诺制,放低门槛的同时,推进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共归集63个部门、1.4亿条信息,全年认定28件失信名单。规划服务意识深入人心,为服务各区项目审批,逐步统一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地位的认识,各区政府、指挥部及相关市级部门申请控规调整已形成完善制度,流程通畅。共召开规划专题审查会25次,开展控规局部调整及修改80项。为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东海域新城(用地规模114平方公里)、翔安新机场片区(用地规模83平方公里)、两岸金融中心(用地面积22.85平方公里)和马銮湾新城四个片区的整合提升规划。通过整合规划,形成完善的片区整体性规划,解决了原来规划拼合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各片区的总体发展方向与功能定位。为服务厦门金砖会晤,摸索实践了一套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在报送方案收件2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核工作。配合、指导“三线四片”及“四个重要方面”立面改造、夜景工程、绿化提升、市政设施提升、城市家具等方案编制。积极推动规划编制体系供给侧改革,补规划“短板”,结合近年对空间规划体系的梳理,补齐规划短板,如文化、体育、物流专项等,使规划编制更有针对性。同时,强调开门、协同编制规划,出台《厦门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完善规划编制协同机制。

      【空间实施规划工作初见成效】构建“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规划”为主轴的完整规划管理体系,传导规划实施落地,实现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为统筹城市建设发展、推动项目顺利生成奠定基础。同时有效解决城市发展短板,优先保障了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房、公园等民生设施,明确补短板项目的建设目标与规模,通过完善“大交通”、“大市政”体系,提升城市承载力;通过流域整治、绿道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提升城市宜居度。2017年纳入年度储备库项目共计1472项,其中已启动1101项,完成项目生成1070项,储备项目实施率超过70%。

      2018年城市空间实施规划共策划720项,包括经营性项目131项,可直接实施项目48项;划拨用地项目589项,可直接实施项目104项。《实施规划》的编制,创新了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由以往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转变为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构建了城市发展的新引擎。

      【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在全市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贸区范围内的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先后出台《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过程中推行告知承诺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完整一套自贸区内办事指南,推行“一表式”受理审批,按“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大幅度减少申请材料,取消一批事项审批、简化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流程,实施告知承诺,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改革后,自贸区内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审批时间为21-36个工作日,从备案至获得施工许可8-23个工作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为18-33个工作日,从备案至获得施工许可5-20个工作日。在自贸区审批改革的基础上,又将自贸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推广至湖里区、海沧区及20个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做为试点。

      【城市提升工作成效显著】牵头组织编写《厦门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行动步骤、组织架构、实施主体等,拟提了30个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工作责任;结合厦门实际,组织编制《厦门市“城市双修”近期实施规划》。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厦门历史风貌保护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厦门历史风貌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及《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编制及发布。配合鼓浪屿申遗工作,组织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召开4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专家评审会”,完成了《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规划修编》及39栋历史风貌保护建筑的保护方案和修缮方案的评审工作。推动成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专家委员会。在《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推动各区及重点片区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做好海绵工程方案技术评估的制度、流程,初步建成海绵工程监控平台,监测部分数据已发挥效用。启动《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对燃气、排水管线入廊进行系统性、经济性、合理性分析,强化集中成片建设、体系化原则,考虑老城区的管廊建设问题,强化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管廊,构建与厦门市总体规划、各市政交通规划相协调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城市提升工作,城市宜居品质和城市基础实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规划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配合规划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过去出台或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方面的规定、意见、通知及规划指引等共315项文件,通过整理保留53项、修订64项、废止198项。开展“大规划”编制工作,梳理专项规划,做好城市“大设施”规划;试行规划专审会制度,制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厦门市规划委员会规划项目管理规定》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保证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严格“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监管,出台《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对违规建设项目实施“零容忍”,对违法行为实施重罚,让违规企业“无利可图”,真正做到放的开,管得住,服务好;制定《厦门市城乡规划中介服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将“黑名单”制度从工程建设领域拓展至全市各个领域,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自觉遵纪守法,推动行业风气的净化。为进一步规范规划部门管理工作内容和提升日常工作效率,强化效能督察长效机制,借助信息技术建设了全委电子台账系统,实现了规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痕迹管理。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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