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XM00126-18-2024-002
- 发布日期:2024-07-10
城中村改造是党中央作出的“三大工程”重大战略部署之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目前,厦门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相关工作,出台了《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厦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3〕67号)等指导文件,制定了《厦门市城中村打造“四个社区”工作指引(试行稿)》《厦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导则》等工作文件。2023年也在各区开展了试点工作,从现有工作成果情况反馈来看,城中村更新改造在规划编制技术上还缺乏统筹,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审查流程、编制内容标准和深度、编制成果规范等方面还未形成统一的规定和技术标准,导致现阶段相关技术成果不够规范,对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造成一定制约。为充分发挥规划统筹作用,提升城中村更新改造工作成效,市资源规划局特制定《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统筹规范厦门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指引。
《编制导则》明确了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的角色定位,是为实现城中村发展的综合目标,针对城中村地区制定和实施的改造、整治与提升规划。明确经批准的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可按相关程序纳入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管理,作为城中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各项建设等的重要依据。
《编制导则》明确了编审流程,整治提升类更新改造规划可由各区政府、指挥部、镇街等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编制。草案编制完成后,可开展村民意见征求;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各区城中村治理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资源规划局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组织单位报区人民政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组织单位报区人民政府进行批准。以及明确了批准后的成果公布、规划备案和入库维护等内容。
《编制导则》提出了分类指引,其中整治提升类城中村,主要通过小规模、渐进的模式改造提升城中村整体人居环境。通过梳理存量空间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便民商业,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人居环境,增加公共开敞空间,提升道路和市政设施,保障消防和公共安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引导产业发展。远期拆(搬)迁的城中村原则上近期以综合整治为主,局部拆建为辅,预留未来发展弹性,避免产生二次征拆;近期拆(搬)迁的城中村,在实施拆(搬)迁前,维持现状格局基本不变,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建设,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片区开发按照城市标准进行策划、规划,需重点考虑与周边建设用地的衔接,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绿化与开敞空间等系统的规划。拆整结合类城中村,科学划定整治提升与拆除新建的实施范围,统筹制定改造方案,按照整治提升类与拆除新建类分别实施。
《编制导则》统筹了内容要求,整治提升类主要围绕现状调研、规划衔接、规划统筹、提升策划、实施建议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引;拆除新建类则参照《厦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城中村改造策划方案内容编制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包括项目现状调研与分析、改造目标、改造方式、用地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引导、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以及开发强度、初步指标、投资平衡估算、安置用地选址、实施时序等;拆整结合类则在划定整治提升与拆除新建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参照融合整治提升类和拆除新建类的相关编制内容进行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并充分考虑规划整体衔接。
《编制导则》提出了管制指引,主要依据《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和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年农村住宅规划管理细则,提出村庄空间管控要求和城中村住宅管制规则。
《编制导则》明确了成果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附件及其他等。同时明确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成果汇交时应符合《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汇交标准》的要求。并规范城中村用地制图表达,明确城中村用地规划图层规定及城中村配套设施图标规定。
《编制导则》的制定将进一步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统筹作用,全面提升城中村更新改造工作成效,完善厦门城中村规划管理和实施支撑,为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助力城中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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