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XM00126-18-2023-013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3〕56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2-28
    《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8 20:01

      一、背景依据

      为推动思明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进入快车道,思明区政府会同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在现行已出台的政策体系下,以工业用地改造为主线,以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为抓手,按照“一园一策”的思路,确立了开元创新社区改造提升的基本路径,组织编制了《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鼓励、支持和引导片区企业进行工业改造提升,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实现片区的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在充分摸清企业改造意愿的基础之上,立足于片区实际,思明区政府会同市资源规划局起草了《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送审稿)》,送审稿于2023年12月7日经岛内大提升指挥部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市资源规划局、思明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符合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或现状有提升空间的工业项目。

      2.文件期限:自印发之日起日实施,有效期3年。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结合片区实际,从低效认定、改造路径、改造要求等方面,提出片区改造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低效认定

      根据《厦门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厦资源规划〔2022〕320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片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了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同时明确了经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自收到低效工业用地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进行整改或提交改造方案。对于逾期未进行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提交改造方案的,由区政府联合市资源规划部门依法开展处置。

      (二)改造路径

      片区秉承政府引导、规划引领、效益优先、自求平衡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收回和自主改造两条腿走路,形成了多元化的改造路径,其中政府收回包括征收补偿、协议收储,主要针对因公共利益、成片开发需要使用土地,无改造意愿以及用地空间布局需进行腾挪的项目;企业自主改造主要包括独立改造、联合改造和第三方参与改造三种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能力、意愿自主进行选择。

      (三)产业准入

      片区产业主导方向包括先进制造业及软件信息产业。不同的产业门类设定了相应的产业门槛,其中先进制造业单位土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值、税收不低于本市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执行;软件信息产业单位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营收不低于10000元/平方米、税收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四)政策支持

      一是支持企业提容增效。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支持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二是支持物业分割转让。分割转让项目,原则上应以幢为基本分割单元,且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人自留产业用房比例不低于确权登记产业用房建筑面积的40%。三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在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允许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其他事项

      不同类型改造项目的申请条件、实施程序和扶持政策等按我市已出台的相应政策执行,如适用政策已到期,以后续正式下发的政策文件为准,适用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后续市、区出台新的工业改造及产业扶持政策,符合片区产业政策的,也可参照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处  0592-2855255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资规更新办  0592-2663009

    原文链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开元创新社区旧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