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8-02-2021-026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11-30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30 17:37

      《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厦资源规划规〔2021〕12号,以下简称《产权合并计算办法》)于2021年11月19日印发,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现对本计算办法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2005年以来,我市对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应安置人口实行“人均50平方米”的安置政策,即应安置人口的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于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则按实际面积实行“拆一补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区的做法又不尽一致,无法有效体现政策的公平合法性。

      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旨在解决我市目前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各区做法差距较大、规定零星杂乱等问题;增加规定确定宅基地共同申请人口、参与合并计算的面积、离婚双方分割房屋产权中的合并计算等实践中比较突出但此前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同时对特殊情形给予各区人民政府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限。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中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事宜,推进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进展,制定本计算办法。

      三、工作进展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并起草了《产权合并计算办法》,在征求财政、人社、发改等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及社会公众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计算办法适用于我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

      (二)适用期限

      本计算办法有效期五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五、主要内容

      (一)关于“合法产权面积”“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定义的问题

      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将“合法产权面积”定义为“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或经认定可参照合法产权予以补偿的建筑面积”。“人均合法产权面积”是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征收范围内属于应安置人口的家庭成员为计算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此前相关文件中,有“合法产权面积”“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合法住宅面积”等表述,在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统一规范为“合法产权面积”“人均合法产权面积”。

      (二)关于曾参与申请宅基地的,其参与合并计算的合法产权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的问题

      在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过程中,为避免将他人享有的超出50平方米的合法产权面积计算至未参与申请宅基地的人员名下,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明确参与合并计算的合法产权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

      (三)关于夫妻双方的合法产权面积应合并计算的问题

      鉴于夫妻双方生活居住的紧密性,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规定夫妻双方的合法产权面积应合并计算。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规定不考虑合法产权面积所指向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为避免出现夫妻双方为多获得安置面积而“假离婚”的情况,本《产权合并计算办法》规定若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合法产权面积均归属其中一方的参照转让或赠与的规定进行合并计算,即仍需要将该合法产权面积在离婚双方中合并计算。

      六、注意事项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已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地(预)通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联系人:梁韵纯 联系电话:2855329

      原文链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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