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8-02-2021-014
    • 备注/文号: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06-30
    关于《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补充规定(四)(厦资源规划〔2021〕242号)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30 21:33

      一、工作背景

      为了响应国家大力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加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报批,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开展,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日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启动《<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补充规定(四)》研究起草工作,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本补充规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第4.0.9规定第二点: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此次拟对原《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六条建筑日照标准第十二款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本梯居住单元造成日照恶化影响,经过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后仍无法消除该影响的,若受影响的业主知晓日照影响情况下仍然同意加装电梯并经书面公证的,可申请增设电梯。”进行修改,修改后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相邻建筑及本梯居住单元造成日照影响,经过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后仍无法消除该影响的,若受影响的业主知晓日照影响情况下仍然同意加装电梯并经书面公证的,可申请增设电梯。” 。

      原文链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补充规定四)的通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