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8-02-2020-017
    • 备注/文号: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0-11-19
    政策解读《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补充规定(十)
    发布时间:2020-11-19 15:50

      为牢固树立“放管服”工作精神,强化落实《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厦府[2016]408号)(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我局起草了《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补充规定(十)(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一、起草背景

      我局自2014年以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层平面不再加盖审批专用章后,近年来一些项目在建筑方案设计时采用“创新”手法偷面积。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经研究后,梳理出近年来各分局在建筑方案审查时遇到的建筑平面方案“创新”手法,并出台本补充规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内部多次研究讨论后,对近年来被开发商“偷面积”的情形进行汇总,并提出多条整改意见,最终形成本《补充规定》。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将近几年来我局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填补,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6年版)》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二是将近几年新出现的建筑平面方案中不合理的创新手法进行

     

      原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补充规定(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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