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8-02-2020-017
- 备注/文号: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0-11-19
为牢固树立“放管服”工作精神,强化落实《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厦府[2016]408号)(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我局起草了《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补充规定(十)(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一、起草背景
我局自2014年以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层平面不再加盖审批专用章后,近年来一些项目在建筑方案设计时采用“创新”手法偷面积。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经研究后,梳理出近年来各分局在建筑方案审查时遇到的建筑平面方案“创新”手法,并出台本补充规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内部多次研究讨论后,对近年来被开发商“偷面积”的情形进行汇总,并提出多条整改意见,最终形成本《补充规定》。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将近几年来我局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填补,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2016年版)》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二是将近几年新出现的建筑平面方案中不合理的创新手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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