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8-02-2020-016
    • 备注/文号: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0-11-16
    政策解读《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17:21

      政策解读

      为牢固树立“放管服”工作精神,强化落实《厦门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我局起草了《厦门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二(以下简称《规定》)。

      一、起草背景

      我局自2014年以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层平面不再加盖审批专用章后,近年来一些项目在建筑方案设计时采用“创新”手法偷面积。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经研究后,梳理出近年来各分局在建筑方案审查时遇到的建筑平面方案“创新”手法,并出台本补充规定。

      二、起草过程

      我局内部多次研究讨论后,对近年来被开发商“偷面积”的情形进行汇总,并提出多条整改意见,最终形成本《补充规定》。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补充规定》,主要原因是因为部分设计单位无法理解单栋功能为住宅,一层架空部分将商业与公共架空混合设置,在容积率计算方面存在误解。为消除设计单位对架空层混合设置的困扰,特出台本《补充规定》。

      原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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