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1-114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规〔2021〕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11-23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格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 年 11 月 12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本通知施行前已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地(预)通告或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且已实施土地房屋征收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格表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3日
厦门市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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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类型 |
建筑结构 |
重置价(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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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 湖里区 |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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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住宅 |
框架 |
1410 |
1390 |
1、本表价格为多层房屋(厂房为单层)的重置费用,含基础土石方、桩基础、一般水电安装等工程费用,不含二次装修、电梯、空调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费用。 2、普通住宅工程主要特征:层高 3M,墙面粉刷,门窗、地砖、水、电、卫设施齐全。 3、综合楼、办公楼、店面、厂房工程主要特征:层高4.5M,墙面粉刷,门窗、水、电、卫设施齐全。 4、各类房屋层高值是指房屋各不同高度的平均值,层高每增加(或减少)1M,重置价增加(或减少)1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分层高调剂补偿办法。 5、鼓浪屿应在思明区重置价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 6、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房屋类型的重置价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7、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等级,但标准不得高于本表标准。 |
砖混 |
1250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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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 |
1060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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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 |
1010 |
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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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石土木 (含木结构) |
880 |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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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 |
810 |
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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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 办公楼、店面 |
框架 |
1640 |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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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
1390 |
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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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框架 |
1410 |
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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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
1250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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